2月27日,河北省妇联、河北省人事厅、河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、河北省中小企业局、河北省总工会、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宣布《关于表扬"河北省十大杰出女企业家"和"河北省优秀女企业家"的决定》。
决定中指出,近年来,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,一大批具有拼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女企业家发挥"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"精神,高昂有为、锐意进取,争做时代新女性,为增进河北科学生长和社会和谐进步做出了积极孝敬。为表扬先进,激励更多女企业家不绝开拓进取,创立更大业绩,经过评选决定,授予白珊等十名同志"河北省十大杰出女企业家"称呼,公司董事长徐志文女士获此殊荣,同时被授予河北省"三八"红旗手称呼;授予张淑芬等二十名同志"河北省优秀女企业家"称呼。
运动主办方招呼,希望受表扬的同志再接再厉,为我省扩大就业、节能减排、优化工业结构、增强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以及科学、妥善应对金融危机等方面发挥更着述用。全省宽大妇女特别是企业界女性要以先进典范为模范,学习她们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、埋头苦干的敬业精神、效劳社会的贡献精神,开拓立异,勇猛拼搏,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生长做出新孝敬。